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洩密案 檢聲請公正第三人對釋憲案進行鑑定 馬英九:難道法官不公正嗎?

台北地院今(16)日第3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,檢辯雙方言詞激烈,對於總統在憲法上是否為所謂的「行政首長」疑義,檢方聲請對大法官釋字585號、627號相關適用狀況,進行法律鑑定。對此,馬英九的律師團和蒞庭的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激辯2小時,馬英九也批檢方浪費司法資源。

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上午9時30分,開庭審理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,並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出庭作證。但檢辯雙方當庭捨棄傳喚黃世銘,法官唐玥在9時38分,當庭諭知讓黃離開。

前總統馬英九當庭表示,檢方曲解釋字585、627號,竟還要聲請法律鑑定,痛批「浪費司法資源」。(蘇仲泓攝)

檢方回應,馬英九及其辯護人有提供2名專家學者的法律意見書,現在卻反對檢方聲請法律鑑定,這樣很矛盾;況且,這2個釋字中,裡面只有說到行政首長而沒有說到總統,因此行政首長是否為總統,這是法律爭議,當然要聲請鑑定。

馬英九對此表示,他沒有擴張總統職權,檢方曲解釋字585、627號,文字內容已經這麼清楚了,檢方還要聲請法律鑑定,這是在浪費司法資源;檢方要聲請公正第三人來進行法律鑑定,「難道法官不公正嗎?」並問「那這樣法官算第幾人,難道是第四人?」

對此,唐玥認為,聲請楊榮宗、鄭深元出庭作證無理由,應予以駁回,也駁回檢方聲請法律鑑定。此外,前行政院長江宜樺,原訂要在6月23日早上出庭作證,但檢方16日捨棄傳喚,因此23日的庭期取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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